无痛引产是指妊娠16~24周,在无终止妊娠症的情况下可以进行。但并不是所有情况都可以无痛引产。
什么情况需要引产?
1.患有慢性肾炎的孕妇
有些患者不适合怀孕,怀孕后会增加肾脏的负担,加重各种症状,不利于胎儿的生长发育和母体的恢复。
2、宫内死胎
如果孕妇感觉胎动消失,经医生检查胎儿死在子宫内,应引产消除死胎,以保孕妇的生命安全。
3.重度妊娠中毒的孕妇
该病发生在妊娠中晚期,孕妇全身小血管收缩,出现血压升高、头痛、头晕、呕吐等症状。经过治疗,病情没有好转。比如孕妇继续妊娠,可能会引起子宫出血,胎儿可能会缺氧甚至死在子宫内。
4、胎儿畸形无法存活。
如果通过超声波检查发现胎儿严重畸形或无法存活,也需要引产。
5.羊水过多的孕妇
孕妇羊水过多时,子宫底会急剧上升,压迫孕妇的胃,甚至使心脏移位,常导致心悸、气短、平卧困难,影响睡眠和饮食。
台州妇科医院是经国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专业妇产医院,非营利性医疗机构、医保新农合定点医院,区妇联彩虹桥行动发起单位、区慈善总会爱心合作单位、区慈善义工协会团队。台州...
【申明:本文由第三方发布,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,与本站无关。本站仅提供网络技术服务,对文章的原创性及内容真实性不做任何保证或承诺,请读者仅作参考,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。如因作品内容、知识产权和其他问题需与本网联系的,请发邮件至fw@familydoctor.com.cn,我们将会定期收集意见并促进解决。】